护理学院(新)

护理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细则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护理学院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传承型”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校教[2023]26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创新型”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校教[2023]27号)、《安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校教[2023]3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护理学院特制定如下推免遴选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和推荐人才;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名额分配

推免生名额分配公式如下:G=A+B。

其中G为教育部当年下达给学校的指标。A为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指标总数;B为鼓励学校传承创新教育中,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指标总数。

、推荐条件

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

A类推免条件

1.A类指标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国家一流专业、省高峰学科建设等,下达给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在优秀学生中进行遴选推荐。优秀学生指学生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计算重修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或班级排名均在前20%,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高考非英语的学生,需达到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

2.推免成绩以百分制折算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权重50%;综合测评成绩权重50%;以两项成绩之和计算推免总成绩。百分制折算方法:绩点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10+50;例如:平均学分绩点为3.98,则绩点成绩=3.98*10+50=89.80。

3.按推免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全年级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B类“创新型”推免条件

1.“创新型”面向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挑战杯”比赛、“互联网+”大赛、论文发表等获得高水平成果者,择优遴选。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赛二等奖以上奖项。

2.学生学位课程成绩权重占30%,面试成绩权重70%。推免总成绩取学位课程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和候补人选名单,经公示后,报送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3.其余条件参见《安徽中医药大学“创新型”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

四、遴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遴选工作小组。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组织指导通过初选的学生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三)做好推免生报考专业的指导工作。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对推免生选报专业的指导工作。对于“创新型”推免条件的学生,由三名以上本校同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校组织或委托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严格审查,组织相关学生面试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审核鉴定意见要明确并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通过答辩后,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等要进行公示。

(四)排名靠前的同学若放弃推免生资格,必须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结果公示5天。

(五)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或反映问题。

五、咨询/申诉电话、受理部门等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燕 0551-68129268

邮 箱:872743184@qq.com

受 理 部 门:安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护理学院(邮编230012)

六、未尽事宜,由护理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护理学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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